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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问题第3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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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附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问题第3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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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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