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1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
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供水用水条例》于2024年4月发布实施。《条例》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维护”专章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监督检查有明确的规定。建议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水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
目前,我公司按照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着力完善水质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建立健全了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我公司每年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定期配合疾控部门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抽检,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我公司将继续提高对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好居民生活的日常用水。
|
|
建议2由政府投资,改造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次供水设施,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消毒、清洗
一是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各项资金支出、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等费用,由政府财政解决,尚存维修基金的,维修基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二是确定二次供水主体,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二次供水主体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消毒、清洗。
|
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呼政字〔2020〕260号)第三项责任划分中老旧小区改造:各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照年度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后维修养护工作。
小区、物业、开发商自建泵房维修清洗应优先启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资金申请、审批和使用流程,确保专款用于二次供水更新和日常维护;
对无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不足的老旧小区,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充,重点保障设施改造中的管道更换、设备升级等关键环节,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改造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