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美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我公司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在本提案中提到的“一是我市仍有部分未清欠账款。截至2023年底,呼和浩特市属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总额约14.6亿元,已清偿约13.9亿元,剩余欠款约0.7亿元,主要为春华水务、公交公司等企业拖欠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其中剩余欠款0.7亿元,涉及我公司金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6177.98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了金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可研估算投资2989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先以EPC模式开工建设后期转PPP模式,因市本级无财承,PPP模式无法继续实施。该项目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完成环保验收,2020年4月完成竣工质量验收。目前由项目公司以特许经营TOT模式运营。
根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19日出具的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书,EPC合同审计结果为27753.2068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支付21732.22万元,欠款6020.9868万元,其中①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359.3014万元,②北京城建八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661.6854万元。另外二类费中监理费合同额337万元,已付款180万元,欠③甘肃西北信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157万元。该项目目前欠款合计6177.9868万元,各方对欠款金额无分歧。
二、具体原因
按照2023年10月市政府债务化解工作要求,我公司多次对接3家国有企业通过以资产抵顶方式化债,但对方不同意,协商无果。
三、解决办法
因该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下一步我公司将按照程序积极向财政申请资金协商解决,尽快清理拖欠账款。
感谢您对我市供排水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公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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