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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人大政协提案答复-政务公开-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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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李永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物业费捆绑水电费打击力度尽快实现一户一表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公司水表共122万块,居民118万块,实施一表一户政策的用户约占全部用户的90%。

二、具体原因

一是开发商、物业公司自行管理,未申请办理一户一表。二是老旧小区,城中村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内部管网不是我公司建设,管线布局不清,管道直埋,造成无法维修维护,跑冒滴漏严重。三是新建小区验收不合格,未进行整改,不符合一户一表分户条件。四是开发商自建内部管网,管线不符合要求,物业公司使用智能IC卡水表,使用自己独立的售水系统,无法纳入我公司收费系统,无法实现网上交费。

三、相关政策、法规

(一)国家四部委提出统建统管,其中将新建住宅项目二次供水设施由公共供水企业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便于后续维护维修;对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出移交申请,符合接收条件的,双方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维护和管理。明确移交原则、移交范围、移交程序、改造程序、维护管理等内容。

(二)《2022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已投入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由物业所在地的旗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专业经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由专业经营单位接收。”

四、解决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我公司一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加快推进统建统管工作,新建小区内部管网由供水公司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未来便于供水设施地维修维护,在建成后我公司立即办理分户,避免出现物业公司将水费捆绑物业费收取问题。二是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由市住建局统筹,市四区政府负责实施,因此建议市四区政府对未分户的老旧小区尽快列入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完成符合验收条件我公司立即进行分户(芳汀小区,党委家属区等)。三是按照《2022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四区政府要求开发商、物业公司对不符合一户一表验收条件的小区尽快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的我公司立即进行分户。


来源:春华水务集团 更新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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