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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的答复-人大政协提案答复-政务公开-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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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莲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公司积极配合市水务局编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城市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草案)》,并已上报市政府等待市政府常委会议审议、批复。
在草案中我公司已提出对于新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状态良好的,经我公司验收合格后,由产权单位或现有管理单位与我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我公司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专业运行维护。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现有管理单位改造后可委托我公司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专业运行维护。
由政府主导实施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由我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同时将二次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纳入供水成本,通过调整水价弥补费用。
感谢您对我市供排水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公司的工作。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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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华水务集团 更新日期:2020-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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