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形成长期稳定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
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

(一)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生命线来抓
民族团结进步,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始终牢牢把握的一条主线。自治区成立时就提出,消除历代统治阶级所造成的民族间的隔阂与成见,加强内蒙古地区蒙汉各民族的团结,为建设新的内蒙古而共同奋斗。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无产阶级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内蒙古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又一批感人至深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

(二)始终保持民族团结一家亲
1984年6月1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表彰活动月”的通知》,决定从1984年起,每年9月为全区的“民族团结表彰活动月”。30多年来,1580个先进集体、2192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表彰;163个集体、160名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5家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65家单位被自治区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全局性工作来谋划,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一步规模化、常态化,各民族守望相助的意识、“两个共同”理念、“三个离不开”思想、“五个认同”观念不断增强,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深扎根各族人民心中,使“模范自治区”的荣誉永放光彩。
“两个共同”:即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五个认同”:即“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014年1月26日至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守,就是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内蒙古少数民族美好的精神家园;望,就是登高望远,规划事业、谋求发展要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跳出内蒙古,有宽广的世界眼光,有大局意识;相助,就是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嘱托,成为内蒙古各族人民在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上前进的指针和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