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励精图治
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上东西绵延4200公里的内蒙古自治区,如一匹奔驰的神骏,横跃北疆。
1947年至1957年10年间,自治区的建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局面,被党和国家誉为全国民族区域自治的良好榜样。
1949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提出“绥远方式”。9月19日,以董其武为首的国民党军政官员宣布起义,绥远实现和平解放。
自治区成立后,从1947年11月到1948年4月,全区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农牧民翻身做了主人。在牧区,进行了民主改革,根据当时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并实行了“三不两利”政策,具体内容是 :牧场公有、放牧自由;在与牧主的斗争中不采用激烈的方式;不分配牧主的牲畜和财产;不公开划分阶级;废除封建特权,提高牧工的劳动报酬,实行“牧工牧主两利”的新“苏鲁克”。在半农半牧区进行民主改革,贯彻“以牧为主、照顾农业、保护牧场、禁止开荒”的政策,使得内蒙古草原呈现出一派兴旺景象。在城镇,保护了工商业发展,陆续恢复和建立了一些军械厂、皮革厂和被服厂,所生产的武器和军需品源源不断运往前线补给东北野战军。
“一五”期间,国家新建的8条铁路干线中,内蒙古就有集宁到二连、包头到兰州2条干线;全国156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内蒙古就有包钢、内蒙古一机等6个项目。内蒙古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如火如荼。
内蒙古把自力发展与中央关心、发达地区支援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国营牧场、成立民族联合社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动员各族干部人才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在发展思路上强调,“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必须和全国的经济建设总的步调一致,自治区的一切财富,必须首先为全国的经济建设服务”。特别是抓住国家重点建设包头工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机遇,把自治区的各项建设事业与国家统一的计划紧密地结合起来,结束了少数民族地区“手无寸铁”的历史,短时期内使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