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内蒙古阶梯水量分三级,建议值为:第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4立方米(每户每月8立方米),原则上覆盖80%居民家庭,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每人每月2.4-4.1立方米(每户每月8-12立方米),原则上覆盖95%居民家庭,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每人每月4.1立方米(每户每月12立方米)以上,满足特殊需求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的政策要求。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差价,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差价,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杜柏业)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我区阶梯水量分三级,建议值为:第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4立方米(每户每月8立方米),原则上覆盖80%居民家庭,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每人每月2.4-4.1立方米(每户每月8-12立方米),原则上覆盖95%居民家庭,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每人每月4.1立方米(每户每月12立方米)以上,满足特殊需求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的政策要求。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差价,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差价,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我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用气指导量为: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年300-360立方米,原则上覆盖80%居民家庭,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年360-600立方米,原则上覆盖95%居民家庭,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量部分。居民用天然气独立采暖的分档用气指导量: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年1500-180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年1800-210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年2100立方米以上。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一、二、三档阶梯气价按不低于1:1.2:1.5的比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