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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我市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预计本月实施-媒体报道-新闻动态-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日报:我市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预计本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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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讯(记者 刘沙沙)昨日,我市召开了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解读了实施阶梯水价、气价制度的意义、必要性以及阶梯价格情况,并就前日召开的阶梯水价、气价听证会情况进行了通报。预计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在本月实施。

实施阶梯水价后,96.1%的居民不会增加水费

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杰介绍,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指导意见中关于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并结合我市调查统计的实际用水情况,在听证方案中初步确定我市居民用水三级阶梯水量标准为:第一级水量为每人每月3.3立方米(每户每月10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为每人每月3.3—4.7立方米(每户每月10—14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每人每月4.7立方米(14立方米)以上,原则上每户按3口人核定水量基数,3人以上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人每户阶梯水量基数相应增加3.3立方米。

在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时,为充分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家庭设定了一定数量的减免优惠水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而降低。

春华水务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宏在会上说,根据听证会中确定的居民阶梯水量标准及春华水务公司在2014年对我市城区17万户居民用水量抽样调查结果对比显示,我市有96.1%的用水户属于第一阶梯,因第一阶梯水价仍按现行水价2.35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收费,所以该部分用水户水费支出不会增加;而第二阶梯水量的用水户只占总调查户数的2.5%;第三阶梯水量的用水户则占总调查户数的1.4%,第二阶梯及第三阶梯的用水户共占总调查户数的3.9%,该部分用户将按照此次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进行收费。

与此同时,按照其他城市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后的情况来看,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后,居民节约用水意识增强,用水效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按相关数据计算,我市每年居民生活用水量将降低约150万吨。因此,通过本次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改革,在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的同时,能增强全民节水意识,爱护、珍惜水资源,有效保护水资源,并最终达到制度改革的目的。

第一阶梯气量覆盖我市98%的用气居民

据王杰介绍,按照自治区指导意见,居民用气阶梯设置为三档,第一档气量原则上覆盖80%居民家庭,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气量原则上覆盖95%居民家庭,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体现促进节约用气的政策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本次听证方案初步确定我市居民用气阶梯气量标准为: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年0-36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年360-60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超过第二档用气量部分。根据现方案,第一档气量已覆盖全市居民家庭用气量超过98%。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原则制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原则制定,价格水平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的比价;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的稀缺程度,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价保持不高于1.5倍的比价。

为避免由于独立采暖用气量大造成的差异影响到阶梯气量的基数,确保除采暖外的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并按照国家、自治区指导意见,我市对独立采暖用气单独制定了阶梯价格制度,气量也分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年0-180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年1800-210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年2100立方米以上。

在实施阶梯气价制度后,为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对经民政部门和市总工会确定的低保、特困家庭用气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一律按1.82元/立方米执行。呼和浩特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秀清在发布会上表示,实施阶梯气价后,我市将有 98%以上的居民不受影响,从2014年和2015年的统计上看,我市只有5600户居民用气量在第二档,而受到第三档阶梯影响的居民只有1500户。刘秀清表示,在配合政府做好实施阶梯气价相关工作的同时,还将用实施阶梯气价后增加的收入对燃气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会加大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提高等方面的投入,同时将在服务群众、服务用户方面加大投入。

王杰在发布会最后表示,市发改委将充分吸收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听证会上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在15个工作日内将建议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召开相关会议通过后,预计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在2016年1月份开始实施。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更新日期: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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