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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对我公司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企业要闻-新闻动态-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自治区司法厅对我公司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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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下午,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德成,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处长王明旺,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处副处长范莉,自治区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呼和敖勒,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洪峰,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赵江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慧云,市司法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负责人王众宽,市司法局法制科副科长苏雅拉图等一行对我公司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董文煜,总经理乔力群,副总经理冯德,法务部负责人张辉,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参加督查。

  董文煜介绍了我公司的基本情况及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指出我公司十分重视依法治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提高了我公司依法治企、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的能力水平。冯德对集团公司法务部为公司员工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法律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事项进行了介绍。


  张德成对春华水务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予以肯定,指出春华水务集团公司内部有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外部聘请专业的公司律师团队进行服务,双方职责明确、协调配合到位,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了依法治企的能力。
来源:春华水务集团 更新日期: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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